星期日, 9月 24, 2006

今天是 Rosh Hashana

執筆之日 ( 23 September 2006 ) 剛好是 Rosh Hashana, 即是猶太曆法中的提斯利月第一天,即是猶太人的新年
對於我們慣的曆法,今年是 2006 年。若根據猶太曆法,今年是 5767 年,所以今年的這天會叫做 "Rosh Hashana 5767"

猶太人慶祝新年,第一天要進行三次祈禱,最後一次要吹羊角。

Leviticus 23:2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記念、當有聖會。


利未記說七月初一,沒錯,猶太人是以七月作為新年的,根據宗教法第一個月應該是“尼散月”,但民事曆的新年是在第七個月“提斯利月”

然後由這一天開始懺悔十日,回顧和反省自己過去一年的言行

關於這節日一些有趣的東西
猶太人認為,如果要取得上帝的寬恕前,先要取得同伴的寬恕,所以在這十日懺悔裡,猶太人會四周圍去登門造訪一些他們有可能曾得罪過或不知不覺中得罪過的人,然後向他們要求寬恕
這行為有點像中國人去拜年,但意義和動機卻很不同

從前的猶太人,在這個懺悔的日子中,如果想到自己做了某些事得罪了某某,而某某又不在本地,那就算長途跋涉、穿山過水,也要找到這個人,然後跟他說明因由和道歉,並要求原諒

然而在今時今日,通訊科技發達,電話已取代了長途跋涉、穿山過水,無論如何,能被寬恕就好了

Rosh Hashanah 參考:
http://www.jewfaq.org/holiday2.htm
猶太曆法參考:
http://www.hebcal.com/hebcal/
猶太曆法與節期簡介:
http://www3.telus.net/public/kstam/tw/temple/details/calendar.htm

星期六, 9月 16, 2006

賽馬

放了兩個月暑假後,新一季賽馬又開鑼了!雖然賽馬的馬和馬術的馬有很大分別,但能看到馬在跑,還是很開心!永遠最喜歡還是馬馬!

賽馬的馬和馬術的馬是很不同的,馬術的馬舉止是優雅和高貴,賽馬的馬是狂野和有鬥心,兩種馬的成長過程中受到不同的訓練,因此也表現出不同的氣質

入馬場看賽馬,純粹是為了看馬,一見到馬就開心了!但是入馬場久了,也偶然下注,慢慢學會了賭馬,但仍堅持不大賭,一般每次入場消費都不過一百元,已連飲食在內,可見我其實賭得很細注很細注,通常只會賭自己喜歡那匹馬。當然,看賽馬多了,也開始了解每場馬練馬師怎樣部署,整場賽事的佈局,場地變化,馬匹狀態等,然後從這些資料去考慮如何下注

不過賭博遊戲,是有規則的遊戲,規則決定結果,是基本的經濟學原理。馬會設計的遊戲規則,當然是有利於自己,輸錢的人永遠要多過贏錢的人,馬會才能賺錢,賽馬才能有錢經營,因此,投注賽馬不應太重視輸贏,因為你無論怎樣鬥,都鬥不過設計的遊戲規則的人

但我最喜歡還是看馬術比賽,不過香港馬術比賽的馬,一般都是賽馬的退役馬,他們還仍然存在著賽馬時所訓練出來的野心和鬥爭心,所以香港的馬術比賽其實不太好多,那些馬就好像一個野蠻人假扮有文化一樣,和外國馬術比賽的馬真的有很明顯的分別,但香港馬術的騎師其實水準不低的,只是在條件限制下,無法達到更高水平而已

賽馬和馬術混合,發展出一種叫做障礙競賽的比賽形式出來,基本上和賽馬差不多,但障礙競賽的馬場除了有上斜和落斜之外,還要跨欄和落水,這種比賽對馬匹的體力要求相當高,但這種形式其實十分危險,許多馬匹因這種比賽而殘廢,騎師也不好過,經常墮馬,因此這種比賽雖然很剌激,但實在太殘忍
不過馬會如果肯一年辦一兩次這種比賽,還是可以為馬場帶來一些新鮮感的,但辦得太多,對人對馬都不好,一年辦一兩次,還仍可接受,只是現在香港連一場都沒有

不過說到尾,馬術仍是我其中一樣很喜歡的運動,主要是因為愛馬的熱情,但學馬太貴,負擔不起,最後還是要放棄,現在靠入馬場看賽馬和留意馬術新聞來滿足對馬的熱愛

但將來實在很希望能再次騎馬!

至於香港要辦奧運馬術嗎?老實說,不知道賣甚麼藥,不敢樂觀

星期三, 9月 06, 2006

港式靜靜雞社運

台灣的倒扁運動蓄勢待發,國內沒腦袋的糞青不知又怎看,台灣能發動倒扁,也總算是一種民主的表現,台灣能倒扁,中國能倒毛倒鄧倒江倒胡嗎?其實,不是沒有人倒,還記得某年的 6 月 4 日 ........

香港也曾倒董,說明香港人也有民主意識,也有公民社會,然而近幾年香港社運也實在難看,社運界想不通為何運動不熱鬧,所以我常說這班人是有理想無思想

公民社會能被組織也能被拆散,因此政治才被認為是一種鬥爭,左翼去組織右翼就去拆散,右翼去組織左翼就去拆散,左右鬥爭,勝負取決於誰較有遠見。泛民派的鬥爭從來沒有後著,例如每年 71 遊行,行完就算,7 百人和 7 百萬人又有何分別?竊聽條例,泛民派提出幾百項修定,屬於一種抗爭手段,目的是為了拖延時間,但是拖延時間做到了,但之後呢?拖延時間的過程中沒有人發動群眾組織例如於立法會外靜坐,最後做了一場大龍鳳,但沒有效果

何俊仁被打,一而再再而三的暴力事件,法治何在?這本來是一件人人關心的事,但民主黨愛理不理,結果被亞嬌偷拍事件攝位,後來靜靜雞攪了一場反暴力靜坐,只得小貓幾隻,場面冷清,民主黨我真的要給你兩個字:Suck It !

看台灣的倒扁運動,組織和動員能力都很令人嘆為觀止,香港人或許會覺得,那是因為他們有言論自由,可以媒體發動群眾,而香港傳媒由於已全部歸邊,令政治動員困難

然而,政治還仍然是一種鬥爭,怎樣和媒體鬥爭,突破資訊封鎖也是一門學問,這並不單單是香港特有,全世界政治中都有媒體鬥爭,發表政見機會並不是理所當然擁有的,言論空間的爭奪是很激烈的,除此之外,爭取發表政見機會後,還有言論的內涵,使用語言的技巧也是需要,更重要是駁斥謬誤的能力

香港政治向來缺乏辯論,政客沒有駁斥謬誤的能力,往往想了一整晚寫了一篇謬誤處處的講稿出來,就照讀可也,被駁斥立即不知所以,企晒係度,然後重複再宣示自己的理念,別人再駁斥,也無能力反駁,最後變成無意義的謾罵,於是市民在媒體只向到政客和政客之間的謾罵,也形成政客在社會上的負面形象

出位的行徑可吸引媒體報導,但出位行徑後必需要有後著,否則即使能吸引媒體報導也是徒然。另外精彩的演講和辯論,有力地駁斥謬誤,都可以改變政客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提起市民參與公民社會的意欲,畢竟所謂群眾運動,還依然是要從群眾的心理入手

請不要再靜靜雞攪社運了!


癲狗在一個“靜靜雞反暴力集會”中說了些東西:
41 分 40 秒開始
http://yukmanfans.org/downloads/20060904.mp3

星期二, 9月 05, 2006

spotlight 和私隱,你想要甚麼?

藝人談私隱,本己莫名其妙,藝人的私隱竟比普通人重要,更是模不著頭顱
藝人最重要是 spotlight ,甚至需要去 steal spotlight ,竟害怕被偷拍?

亞嬌被偷拍,曾特首說感同身受,好笑至極,作為公眾人物,拋頭露面,你不認識別人,但人人都認識你,如何談私隱?
曾特首作為公職人員,其所思所行皆影響社會,影響很多人的生活,人們自然想知你在做甚麼,自然有記者跟出跟入
藝人要當萬人迷,青年偶像少女殺手,人們自然對你私生活有興趣,想知你台前台後的分別,自然有記者跟出跟入

政客和藝能界一樣,能吸引傳媒是很重要,政客借題發揮,攝位, steal spotlight

藝能界也一樣,為了上週刊封面,於是有些女星故意走光,或者發表大膽言論,同樣也是為了 steal spotlight

但是藝能界競爭激烈,當走光已經變得平凡,再沒有叫座力的時候,於是有藝人和記者合作,自編自導自演偷拍報導,結果殺出一血路。但是假偷拍做得多,人們都開始看厭,於是再進一步,來個真偷拍

記得早幾年梅艷芳曾發起藝人封咀對抗不道德傳媒,但響應的藝人不多,普遍藝人認為:大明星上晒岸當然不稀罕有沒有報導,但二三線或者初出道的末上位明星,是很需要靠雜誌報導,不管是好是壞,有報導總好過不聞不問
於是,很多坊間認為是藝人和傳媒夾埋拍出來的所謂偷拍,充斥著各雜誌封面,最後竟連屎都可以做封面

藝人利用媒體暴光,媒體利用藝人促銷,個 game 就是這樣玩。除了讀者的好奇心使這類報導有了市場價值之外,藝能界競爭激烈,為求上位不擇手段的風氣,也是導致娛樂新聞走向偏鋒的原因,而且這現象是世界性的,有藝能界的地方,就有這種新聞,日本、美國、英國、法國,那裡沒狗仔隊?

雜誌以偷拍藝人促銷,已不是第一日,更嚴重的例子以往也發生過,為甚麼今次的反應那麼大呢?

只要細心留意就知,你會發覺所有聲討都是針對某一集團,但另一出版集團出版同類偷拍雜誌卻沒有被討伐,原因為何?明眼人自然發覺

結果,所謂反偷拍保私隱運動,變成了一場不入流的大龍鳳

還記得立法會連夜討論並急忙通過的偷聽條例,在某些議員出儘法寶最終通過後,同一班議員今日卻高呼私隱的重要,真是精神分裂

偷拍固然不妥,但今次事件,實在讓人看到許多虛偽之徒的口面,一套毫不感動的戲

那裡有人群,那裡就有攝石人

但講到是非問題,還是一個選擇問題,你想要 spotlight ?還是想要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