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3, 2006

又一社區將被摧毀

睇新聞講:灣仔露天市集又要拆,除了是地道特色文化被摧毀,還有就是小生意越來越難做!

所謂的市區重建,就是把原本的地區經濟摧毀,然後幾乎清一色都變成了貴租商場,請問小生意還有何生存空間?

打工已經毫無保障,雖然我對於最低工資立法還有所保留,但在這種經濟氣候下,最低工資立法是逼於無奈的必須,但政府卻不肯立法,同時無良集團抄人唔使本,打工完全無保障

走去做小販又被食環署當大賊咁拉,然後又話要推出銷售稅,小市賺錢不是用來養地產商就是用來養官

引用周星馳電影中一句常見的對白向香港政府說:『唔好趕儘殺絕,畀返條生路黎行得唔得?』

論所謂社區重建
從前,除了有大地產商,還有小地產商,好多社區裡面的每座大廈都由不同的小地產商發展,每一幢大廈都有一個業主或者是由許多小業主共同擁有

但在目前的社區政策下,除大地產商可以發展土地之外,就沒有其他人可以擁有土地,重建局把整個區的物業一併收回,然後打包發售,已司空見慣,旺角朗豪坊便是一例

最近的觀塘重建計劃也是依樣劃葫蘆,由政府負責收地,然後把整個社區打包賣給一個地產商發展,這種做法實在十分恐怖,我們的社會是否已回到封建時代的地主制度?

為甚麼政府要把一個社區摧毀,然後打包賣給地產商?如果是地產商以自己的經營手段,逐一收購最後擁有整個社區土地,在自由經濟原則下無可厚非,就算不滿也是無話可說。但由政府主動把土地打包出售,這樣做就很不合理,嚴重干預自由市場運作,破壞社區經濟結構

我對於甚麼地區特色、集體回憶甚麼東東其實沒一點關心,香港只是個借來的地方,從前是英政府殖民地,今是共產黨政府殖民地,沒任何分別。但社區經濟結構被破壞,而且始作俑者竟是政府,這就十分不合理!

星期六, 10月 21, 2006

色情和藝術不分的評級制度

何謂色情?何謂藝術?這問題實在考起很多人,問一百個人可以有一百個答案

單單問何謂藝術?也十分考起人,一些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普通答法:不賺錢的就是藝術、看不懂的就是藝術、夠創新的就是藝術、能成為永遠的就是藝術、能成為時代經典的就是藝術 ......

但是我認為,藝術是一個統稱而不是一個專稱,所以統統都是藝術

那麼,何謂色情?
能引起色慾、情慾的,就是色情
但如何介定?

現行的世界上普遍政府的檢察制度,認為凡露點的,就是色情,露點者即:兩個乳頭以及性器官

所以有趣得很,日本的色情影片,動作和意識都很大膽,但在性器官位置打了格仔,就可以合法出版

美國的電視節目上,女星用貼紙把乳頭貼著,穿著一條小小的熱褲,即使做儘各種性挑逗動作,但由於沒有露點,也能在合家歡時段內播出

然而,色情的原意,是要“使觀賞者產生性興趣和性興奮”才能成立,是否能把他量化成凡“露點”都叫做色情?

我一直認為,人的身體是最自然不過的東西,他本身並沒有包含有沒有色情的意思

所謂色情還是藝術,很重是要在乎你怎樣閱讀

因為很重要的是:藝術品的意義其實並不在於藝術品本身,而是在於閱讀者怎樣閱讀

尢其是在後現代主義思潮下,藝術品是可以被解構,重新演繹。例如「蒙娜麗莎的微笑」也不知被多小人以不同的方式演繹和解構,蒙娜麗莎既被認為是作者達文西的情人,又可以被認為是某商人的妻子,甚至有人認為蒙娜麗莎是作者達文西本人

又例如文藝復興時期有許多男女裸體的藝術品,但是作者把作品中的裸體男女加了一雙翅膀,再配以神話故事內容的設定,解說作品中的裸體男女是天使,嘿!他立即就變成了藝術品!

許多出色的藝術品,都會以女性或者男性的裸體為題材,例如有名的大偉雕象,便是一名男性裸體

然而我們都不把這些裸體繪畫當成色情,因為這些裸體題材的藝術品,都已被藝評人一致地被引導來當藝術欣賞

這就是重點!

色情還是藝術,是在於你怎樣閱讀,而一個不認識藝術的人,他們接觸藝術品,就很容易被藝評人的介紹,而被引導閱讀方向

而現時的所謂色情檢察制度,其實就是一種導讀,這種檢察制度很量化地把“露點”理解為色情,同時間在社會上引導著所有人以“露點”來作為色情的定義

結果就造成了普遍人色情和藝術不分的局面

日本有一名女藝人名為入江紗綾,她在十一歲的時候拍了一攝以泳裝為主的照片,暴露了很多身體部份,結果被評為兒童色情,在保護兒童法例下這本寫真集被禁止推出
又有另一名日本女藝人叫栗山千明,他在十二歲的時候拍了一本“露點”的寫真,縱使負責拍攝的是大師級的篠山紀信,但結果也在保護兒童法例下被評為兒童色情而成為禁書

正如之前所說,這些暴露女性身體的照片是否色情,是很取決於你怎樣解讀的,但在色情檢察制度,卻被引導理解為色情
換句話說,在還沒有被經過檢察制度審核之前,這些女性裸體作品,還有一個可能性:一種藝術
但在送檢後,這些作品已經被引導理解成:含下流品味的色情品

那些衛道之士不會像藝術導賞團講師,去從藝術角度介紹大偉雕象的欣賞方法,而是把讀者引導去從色情角度解讀裸體作品,其實這些衛道之士,本身就是色情的始作俑者

一個孌童者在看栗山千明的十二歲裸體寫真,他會以色情角度看,但社會上也並非所有人都是孌童者,因此也會有人把栗山千明的十二歲裸體寫真當做藝術品去欣賞,但在檢察制度下這本十二歲裸體寫真己被判斷為孌童物品,結果這一輯照片的各種藝術發展的可能性都完全被扼殺

況且我們也不能以思想入罪,即使有人真的以色情角度去看待裸體藝術,也是一種自由

但即是是擺明車馬的色情,同樣也可以藝術理解,例如 Auguste Rodin 的作品 The Kiss 便是一例

畢竟,情慾也是人的一種需要,在藝術品中表達色情也屬正常,問題是為何我們都要對色情恐懼?

我認為,現在的色情檢查制度是落後和不文明的,他發揮了一種把人引導以色情來看待任何男女裸體的功效,本身就是一種製造意淫的制度,潛移默化下,結果去沙灘游水看到穿泳衣的小女孩,都立即以色情理解之,看多眼都有罪惡感,並認為小女孩穿著泳衣在沙灘上亂跑亂走,是極儘荒淫之事,這就是衛道之士想見到的情況嗎?

可見這種檢查制度本身就是色情的始作俑者,是一種沒文化的表現,很應該取締!

星期二, 10月 17, 2006

拜火教打書釘

拜火教雖屬冷門研究,但卻絕非難以觸及,但怎樣認識呢?
學問因研究而來,研究以文字記錄,文字用書本承傳。因此,讀書是承繼知識的不二法門

關於拜火教研究,雖非主流讀物,但仍然為數不小,雖量小但質高,對拜火教研究有很大幫助,以下介紹的書都是我對拜火教知識的來源:


《阿維斯塔:瑣羅亞斯德教聖書》-- 商務印書館
幾乎每一個宗教都有他的聖書,猶太教有塔納赫,耶教有福音書,佛教有佛經,至於拜火教,有統稱為波斯古經的《阿維斯塔》
《阿維斯塔》的原文是以古波斯的“帕拉維語”,雖然網上早有英文版( http://www.avesta.org/ )流傳,但由於《阿維斯塔》主要是以詩體寫成,詩體文章傾意識流,象徵性很強,語帶相關或一詞幾意,字中有畫,畫中有意等等,因此,就算是帕拉維語專家,也未必能完全掌握《阿維斯塔》的原意,更何況是翻譯了的英文版?

在這個情況下,導讀書使很重要,《阿維斯塔:瑣羅亞斯德教聖書》的作者是伊朗學者杜斯特哈赫,杜斯特哈赫是瑣羅亞斯德教文化和阿維斯塔研究權威 Ebrahim pur daoud (1884-1967 ) 的學生,原書是以波斯語寫成,由伊朗(波斯)文學研究者元文琪翻譯成中文

最近終於在商務印書館見到這本書,分別在沙田及星光行兩店都有發現,由元文琪翻譯的中文版阿維斯塔加導讀,也是目前唯一的中文版阿維斯塔,書中除了有中文版阿維斯塔精選,還有阿維斯塔的導讀,包括了阿維斯塔的神話體系、思想和哲學等,是研究拜火教不可多得的好書

《阿維斯塔:瑣羅亞斯德教聖書》 (639962)
作 者:〔伊朗〕杜斯特哈赫 譯 者:元文琪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2005-11-1
開 本:大32開 裝 幀:平裝
ISBN號:7100040841/B·593 頁 數:559


元文琪《二元神論─古波斯宗教神話研究》-- 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7
元文琪除了做伊朗(波斯)文學研究,早期還從事古波斯宗教、神話和哲學等學術研究,《二元神論─古波斯宗教神話研究》一書有對拜火教的起源、變化和發展,到背後的思想和文化影響都有很專業的分析

《二元神論─古波斯宗教神話研究》--
作 者:元文琪
ISBN號:7-5004-2174-5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7
開 本:32開平裝

冀方震, 晏可佳《祅教史》-- 上海 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8
這本書是目前最完整的中文拜火教研究著作,由拜火教的源起,歷史,甚至是拜火教的現代發展情況,由古代講到現代,以及拜火教在世界各個地區散播的過程等,每一個重要時期都有介紹,在內容上無論是質和量都很豐富,是研究拜火教發展歷史不可錯過的中文著作

《祅教史》--
作 者:冀方震, 晏可佳
出版社:上海 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
ISBN號:7-80618-463-5 頁 數:384


林悟殊《中古三夷教辨證》-- 北京中華書局 2005
本書分文物篇、文獻篇、歷史篇,涉及了摩尼教、祅教和景教的方方面面,尤其是相關的文物、文獻及其所反映的歷史面貌。是研究拜火教在中國古代傳入和發展的著作

《中古三夷教辨證》
作 者: 林悟殊
ISBN號: 7-101-04601-0
出版社:北京中華書局 出版日期:2005/6/1

星期一, 10月 16, 2006

從“祅”字看拜火教的地位

蕭若元曾在風蕭蕭節目中講過“祅”字是讀“光”音,但是我從黃錫凌《粵音韻彙》卻查到這個字讀“牽 (hin1)”音,到底這個字是怎樣讀呢?我到現在還是不肯定的說,不過我在有邊讀邊無邊讀字之下已習慣了讀做“沃”音

根據中國史學家陳垣 (1880-1971) 在 1923 年發表的《火祅教入中國考》一文中,對“祅”字有如此考究:

『西曆紀元前五六百年,波斯國有聖人,曰蘇魯阿士德 Zoroaster,因波斯國拜火舊俗,特倡善惡二原之說;謂善神清淨而光明,惡魔污濁而黑暗,人宜棄惡就善,棄黑暗而趨光明,以火以光代表至善之神,崇拜之,故名拜火教。因拜光又拜日月星辰,中國人以為其拜天,故名之曰火祅。祅者天神之省文,不稱天神而稱祅者,明其為外國天神也』

『曰天神,曰火神,曰胡天神,皆唐以前之稱。祅字起於隋唐末唐初,北魏南初時無有,魏書康國傳雖有祅字,然魏收書西域傳原佚,後人手持取北史西域傳補之。北史西域傳之康國傳,則又全採自隋書,故與其謂祅字始見於魏書,母寧謂祅字始見於隋唐。祅蓋唐初之新造字也』


從 陳垣 先生這段考究可見,“祅”字是於隋唐時代的新造字,而此字也是專為拜火教而設,我們都知唐代有很多外來文化和宗教,除拜火教外,還有佛教、摩尼教、景教等,但只有拜火教有專為其宗教而設的字,可見拜火教於唐代有著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其他宗教名稱的來源:
佛教的佛字,取自詩經?周頌?敬之:『維予小子,不聰敬止。日就月將,學有緝熙於光明。佛時仔肩,示我顯德行。 』當時的佛字讀作 but ,與 Buddha 音相似,因而被佛教使用

摩尼教之摩尼完全是 Mani 的音譯

景教是指當年基督教的聶斯脫利派 (Nestorianism)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真常之道,妙而難名,功用昭彰,強稱景教』,瑞典漢學家 Bernhard Karlgren 認為,古代景字讀音與 Christ 和 Catholic 相近,因而被當年在華的聶斯脫利派教士用作為基督教之漢名

星期日, 10月 15, 2006

言論自由的黑色星期五

十三日星期五一直被稱為黑色星期五,這是否迷信?不得而知,但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五,卻無疑是香港言論自由的黑色星期五

這天晚上,香港的民間電台被電訊管理局查封

民間電台是一間由民間發起的電台,以服務市民為目的,但其廣播牌照申請了一年多,都沒有任何回覆

電訊管理局方面對於民間電台的申請,並沒有批或者不批,而是這一年來都沒有任何審批進度回覆,這可能反映有關當局根本沒有處理過有關申請,或直接來說,就是根本當你無到,所以根本就沒有人知道民間電台還欠甚麼才能獲得合法廣播的牌照

民間電台這一年的試播,先別論質數之高低,但至小已証明民間電台是有能力制作節目和進行廣播,因此,目前並不存在民間電台不能廣播的理由,只有政府欠民間電台一個不淮廣播的理由

雖然電訊管理局是有執法之根據,但合理性卻存疑,因為根據聯合國人權公約賦予之廣播自由,電訊管理局不應該是廣播自由的障礙,而是有責任主動協助申請者進行合法廣播,而不是對申請既不回覆又不協助審批程序的進行,甚至充公試播使用之器材,這都反映電訊管理局不但不支持甚至是阻礙市民的廣播自由

電訊管理局不但不協助合法廣播申請,甚至電訊管理局本身就成為了廣播自由的障礙,這實在與香港政府所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背道而馳

希望大家把開放氣電波的訴求向工商及科技局反映,電郵為: ctbenq@citb.gov.hk
工商及科技局 其他聯絡方法:
http://www.citb.gov.hk/chi/contact/index.htm

跟進:
十月十八日民間電台第三次被查封以及沒收廣播器材
電訊局表示:『如有足夠證據,本局會檢控違例人士。』
奇,三次查封都不檢控,到底有犯法還是沒有犯法?
不檢控但卻把廣播器材沒收了, 牌照又不肯發,到底想怎樣?強搶市民財產嗎?
相關 電訊局繼續打擊民間電台 (明報即時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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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勿打壓民間電台的種種可能!

  • 盡快開放大氣電波,還人民廣播自由!

  • 民間電台網址
  • http://www.citizensradi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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