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月 19, 2009

新的言論平台

最近除了網上的新聞組和論壇外, 我還多一個新的言論平台

電台在香港, 永遠其實只是那兩個:香港電台和商業電台,至於新城電台,其實我很想知道到底有沒有人聽........ 還是把新城計算在內,香港其實只有三個電台

其實還有第四個電台,叫民間電台

民間電台用 FM102.8頻道廣播,總部設於柴灣的民間電台,基於資源所限,加上政府打壓,只能以柴灣為基地,以港島東區和觀塘區作為主要廣播泛圍

而我最近便加入了民間電台成為主持之一,逢星期一晚7:00至8:00主持一個節目

然而這個節目的方向和我的初衷有很大分別,最初我爭取的是一個國際時事的節目,無奈一直找不到一個有國際視野又懂得國際關係的拍檔,但更重要是樂意公民抗命的人

為甚麼樂意公民抗命很重要?我想很多人都明白民間電台的性質,民間電台被香港政府指是「非法廣播」,過去有很多人也因為在民間電台主持節目,而收到傳票,被控參與非法廣播,因此,在民間電台“開咪”,會有被政府檢告的可能

因此,樂意進行公民抗命是參與民間電台廣播的重要要求

而我又為甚麼樂意進行公民抗命呢?

對於我來說,香港的電訊政策也實在太過時,正如我過去也一直批評為何香港沒有體育頻道。爭取開放大氣電波,並不單單是由於政治上的言論自由,香港的體育和藝術發展,也很需要廣播頻道的支援才能發展

除此之外,我們的表達和通訊自由也受電訊條例所限制,我們的通訊技術是比世界上許多先進國家都要落後,例如我們的無線上網和電話通訊技術,都是很落後的

由於電訊條例限制了入場經營者的數目,加上巨額牌費,都令經營者在香港必須付出極大成本來發展通訊科技,這是為何香港的上網和無線電話收費比世界許多城市都高昂的原因

除了造成通訊服務收費高昂,同時通訊服務的質數也受到限制

由於電訊條例限制了民間開發技術,持牌的電訊或廣播機構很難通過各類民間技術交流來提升服務質數,加上因巨額牌費而造成的極大經營成本,令香港市民除了要忍受高昂的通訊服務費用,還要忍受惡劣的服務質數

最近 youtube 便流傳一條名為《"希特拉" 都取消唔到有線合約》,道儘了因限制進場經營者的政策下,電訊經營者是如何把客戶當水魚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AFbbyzpk-8)

開放大氣電波,並不是單單在立法會修改一條條例那麼簡單的一回事,而是涉及整個電訊通訊政策和相關架構的改革

例如電訊管理局,便是一個沒有功能的架構,消費者委員會在97年前便指出有關架構如何臃腫,並建議把電訊管理局和廣管局合併

因此,即使沒有人權法或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為基礎,香港的電訊政策並沒有不能通過公民抗命來衝擊的理由,因此以公民抗命來爭取開放大氣電波是合理的

再者,我也從來不把民間電台廣播視之為公民抗命,民間電台經營了兩年多接近三年,法庭發了近一百張傳票,但這三年來仍沒有人因民間電台而被判刑

假如這電訊條例是白紙黑字的權威法律,為何三年來沒有人被成功檢控而定罪?因為電訊條例、廣播條例、電視條例等等各種各式各樣的條例之間本來就矛盾重重,電訊局和廣管局的架構衝突也造成這一大堆垃圾條例

假如有人試過到法院旁聽民間電台的官局,也知道那不是檢控甚麼,那只是法官和民間電台成員開派對而已

因為你會發覺,法官也可能因為聽得民間電台多,也喜歡攪爛 GAG,例如高院法官指電訊條和憲法要分開處理,於是把案件發還東區法院重審,然而再重審多少次,始終不可能回避和憲法衝突的問題,法官其實是想見多你幾面,他愛上了開這派對

所以我在民間電台開咪了個多月,從來都沒有擔心過被檢控的問題,因為我很清楚知道,電訊條例只是用來攪笑

即使有一日我遭到檢控,我也會抱著參加派對的心態來面對,因為我知道這個笑話有多爛

而目前我想做的,是把節目做好。但,我還是很希望找到對國際時事有興趣的人做拍檔,一起主持國際時事節目,因為我現在主持的節目,實在不能稱之為儘興

但無論如何,爭取開放大氣電波仍是必須要堅持下去,希望大家也能支持民間電台,也收聽我主持的節目,這個節目真的很需要大家多多包涵

1 則留言:

匿名 說...

hey...魔兄!
我係夜遊杜拜!
恭喜你去民間電台做節目。
還記得幾年前,我地都有諗過不如大家係網台
開個節目, 奈何我身處外地, 最終我地的
計劃告吹。

如今你能達成你的心願,到民間電台做節目,
連我呢位"老朋友"都戥你高興呢!